為進一步規范我區礦業權延續、保留、注銷等登記管理,切實提高行政登記效能,更好服務礦業企業健康發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延續、保留、注銷等登記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便于執行,現就有關內容解讀說明如下:
一、關于改進登記申請辦理方式
《通知》要求全區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本級門戶網站開通礦業權網上登記申請專欄,礦業權人在礦業權有效期內可以通過礦業權網上登記申請專欄提交登記申請信息,也可以在礦業權有效期內向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及登記申請材料。
礦業權人在礦業權有效期內按照登記權限通過礦業權網上登記申請專欄提交登記申請信息后,線下應按照要求向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政務大廳自然資源服務窗口)提交登記申請材料,自然資源部門依法依規辦理登記。
這里應當強調,一是礦業權人無論是選擇線上還是線下,都應在礦業權有效期屆滿前提出登記申請;二是礦業權人按要求在線上提出申請的,所填信息要真實,線下可以就近選擇向當地自然資源部門(或政務大廳自然資源服務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由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運轉至具有發證權限的自然資源部門開展登記。
二、關于到期前告知提醒服務
距離礦業權有效期不足3個月的,自然資源部門按照發證權限在本級門戶網站滾動提醒;礦業權人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未到登記機關辦理延續等登記的,當地旗縣(市、區)自然資源部門采取短信、微信或書面告知的方式,向礦業權人精準推送礦業權到期提醒信息,以確保礦業權人及時收到提醒信息。
需要指出的是,部分礦業權人在前期辦理登記時留存的聯系方式在后期發生變更,因此,為確保提醒信息精準推送、精準接收,當地旗縣自然資源部門要抓緊與礦業權人核實聯系方式,礦業權人在聯系方式發生變更時,也要及時告知當地旗縣自然資源部門。
三、關于健全辦理狀態定期公告制度
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注意做好4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對礦業權人通過礦業權網上登記申請專欄提交登記申請信息后未向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提交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做好建賬登記,待礦業權人后續提交材料符合登記要求時,予以辦理登記。二是對礦業權人未在有效期屆滿前提交申請材料的,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告知礦業權人,提醒礦業權人盡快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三是對礦業權人提交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登記管理機關應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礦業權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出具補正通知書,礦業權人未按照要求補正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四是登記機關依法履行行政許可程序,因礦業權人原因未完成登記超出有效期的,礦業權登記機關要按照發證權限通過本級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告,公告中要明確礦業權申請登記事項、超出有效期情況及存在問題情況,并對已超出有效期的探礦權明確不得轉讓,對已超出有效期的采礦權明確不得開采、抵押、轉讓。
四、關于建立礦業權納入自行廢止名單告知送達制度
各級自然資源部門對有效期屆滿前未提出延續申請的礦業權,在依法依規納入自行廢止礦業權名單前,要核實礦業權人是否已按規定完成礦業權價款(出讓收益)、使用費繳納,是否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義務,如未完成治理,當地旗縣政府應公告明確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責任主體,符合上述條件的,方可啟動納入自行廢止礦業權名單程序。
需要指出兩點,一是在啟動納入自行廢止礦業權名單程序時,屬地旗縣(市、區)自然資源局應先依法告知礦業權人按照有關規定擬將其礦業權納入自行廢止礦業權名單,如礦業權人對告知內容持有異議的,應在異議依法依規處理完成后,方可繼續推進辦理,切實保障礦業權人享有的知情權、申訴權。二是在核實中發現礦業權人未按規定繳清礦業權價款(出讓收益)、使用費或未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義務的,屬地旗縣(市、區)自然資源部門也要依法告知礦業權人,要求礦業權人依法依規履行相關義務,礦業權人拒不履行的,將礦業權人相關情況函告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納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五、關于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為充分保障礦業權人合法權益,在本《通知》下發前,廳、盟市發證權限的礦業權,礦業權人在有效期屆滿前未向盟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登記申請,但在有效期屆滿前向當地旗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過核查申請,尚未注銷或未被納入自行廢止礦業權名單的礦業權,申請材料符合辦理要求,并經屬地盟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確認后,依法依規予以辦理登記。
這里強調四點,一是有效期屆滿前向當地旗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過核查申請,并經當地盟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確認;二是在本《通知》下發前尚未注銷或未被納入自行廢止礦業權名單;三是申請材料符合目前辦理要求;四是《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自然資規〔2019〕7號)實施前批準的探礦權,以自然資規〔2019〕7號下發前的證載面積作為首設面積,按規定縮減勘查面積后辦理延續,由于在辦理探礦權延續后,涉及探礦權有效期中斷的,探礦權人仍對探礦權享有權利,因此,有效期中斷期間探礦權使用費仍應按要求繳納。
六、關于完善礦山閉坑管理程序
采礦權人申請關閉礦山注銷采礦權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要求,在開采活動結束的前一年,向原批準開辦礦山的主管部門提出關閉礦山申請,按要求提交關閉礦山報告或完成報告、終止報告,按規定完成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義務。當地自然資源部門要按照要求及時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進行驗收,出具驗收意見。
2022年5月12日
以上內容來源于: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