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日前印發,明確2020年立法工作以完善《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規規章、加強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深化“放管服”改革為立法重點,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法治對自然資源管理改革的引領和保障作用。自然資源部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中,出臺類項目共6件,論證儲備類項目共14件。
出臺類項目中,擬報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草案包括:研究修改《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自然保護區條例》和《風景名勝區條例》。擬由自然資源部發布的部門規章包括:研究修訂《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研究制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此外,為了解決自然資源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滯后問題,還將及時推進相關規章清理修改工作,成熟一批,及時修改公布一批。
論證儲備類項目中,擬報國務院審查的法律草案包括:研究起草《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法》《不動產登記法》《自然保護地法》;擬報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草案包括:研究修改《基本農田保護條例》《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管理規定》《測繪成果管理條例》《森林法實施條例》,研究起草《礦產資源法實施條例》;擬由自然資源部發布的部門規章包括:研究制定《土地估價管理辦法》《國土空間規劃管理辦法》《地質勘查活動監督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研究修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
自然資源部還將積極配合立法機關推進《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畜牧法》等公共衛生領域的立法工作,配合推進《礦產資源法(修改)》《國土空間規劃法》《長江保護法》《南極法》《鄉村振興促進法》等重點立法。根據自然資源管理改革和生態文明建設需要,積極開展自然資源資產保護、自然資源權屬爭議處理、紅樹林保護、海岸帶管理、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管理、深海海底資源勘探開發許可、地圖管理、不動產測繪及重大測繪項目管理、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的立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