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職業經理人制度是國有企業在人事管理制度上的重大變革,有利于進一步深化“三項制度”改革,激活國企經營層活力,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助力國有企業創新發展。中央地勘企業引入職業經理人制度的主要策略:(1)充分理解和宣傳引入職業經理人核心意義,契約化管理和市場化激勵是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的重要條件;(2)明確職業經理人責任、權利、義務,嚴格執行任期管理和目標考核,實現職業經理人身份市場化;(3)選擇充分競爭行業領域的企業開展試點,更能充分利用職業經理人的激勵機制激活企業發展;(4)進一步加強董事會建設,牢牢把握黨領導國有企業的重大政治原則。
本文引用信息
王磊.中央地勘企業引入職業經理人制度的思考[J].中國國土資源經濟,2020,33(9):81-85.
推進職業經理人制度,是新時代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人才隊伍、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舉措。國有企業通過加快推進職業經理人制度建設,有利于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配置上的核心作用,徹底打破現有國資監管、考核、聘用、薪酬、激勵等瓶頸,促進塑造和培養國有企業家隊伍,弘揚企業家精神;有利于進一步深化“三項制度”改革,激活國企經營層活力,有利于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助力國有企業創新發展。
01
中央企業的職業經理人制度
(1)職業經理人概念。19世紀法國經濟學家薩伊最早提出“職業經理”概念,1841年10月在美國誕生了世界上第一個職業經理人。2002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2002—2005年全國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綱要》,初步提出研究制定資質認證標準和市場準入規則,是我國國有企業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的重要標志。根據中國企業聯合會頒布的《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標準》,職業經理人定義為“具有良好的品德,能夠運用所掌握的企業管理知識、方法和手段,以及所具備的經營管理企業的綜合領導能力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為企業提供管理服務,經營業績突出的職業化的企業中高層經營管理人員”。
(2)職業經理人特征。職業經理人應具有“職業化、專業化、市場化、契約化”四個主要特征。職業化是指職業經理人在從事經理人工作時,要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具備職業素養,掌握必備的工作知識,承擔相應責任;專業化是指職業經理人要能夠履行委托人賦予的職責,具備較強經營管理和崗位專業化的能力,為企業獲得效益;市場化是指職業經理人作為人力資本,按照市場規則在市場上進行有序地流動,并通過契約化的方式,在約定的職權范圍內開展管理工作,承擔相應的責任,獲取相應的報酬;契約化是指職業經理人和企業雙方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根據約定的市場價格和規則,簽訂勞動合同和績效合同,實現法律上的契約關系。
(3)中央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2015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印發,對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提出了相關要求,明確“內部培養和外部引進相結合”的來源,強調“暢通企業現有經營管理者與職業經理人身份轉換”的通道,指出“董事會按市場化方式選聘和管理職業經理人”的管理方式,并提出“合理增加職業經理人市場化選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機制”的具體要求,這標志著加快推進職業經理人制度改革方向逐漸清晰。2016年,國務院國資委提出十項改革試點工作,又把“推進職業經理人制度”列入其中,進一步加快推進各項改革落地見效;自2018年8月國務院國資委開展“雙百行動”工作以來,多次以文件或領導講話的形式對“雙百企業”推進職業經理人制度建設提出要求,尤其是2020年1月,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了《“雙百企業”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操作指引》和《“雙百企業”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操作指引》(以下簡稱“兩個指引”),這兩個頂層設計文件,對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具有引導性及統一工作標準的意義,為“雙百企業”和中央企業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提供了制度保障,也必將加快推進中央地勘企業引入職業經理人制度的步伐。
02
中央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的實踐
中央企業職業經理人試點改革始于2014年,國務院國資委選取了寶鋼集團、新興際華、中國節能、中國建材、國藥集團5家央企開展職業經理人試點工作,既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又對推進市場化選聘進行了積極探索。通過“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落實了董事會選聘和管理經營層成員的職權,塑造了一批政治素養高、經營業績突出、創新意識強的職業經理人,增強了企業發展的內生活力。近年來,中央企業逐步形成市場化選人用人新機制,用人和激勵約束力度不斷加大,逐步建立市場經濟體制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職業經理人制度,中糧集團、中國建材、中化集團、中國電科、國投集團、中國通號等在所屬二級企業中大力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更好地發揮了企業家創新精神,推動完善了公司治理,建立健全了市場化運營和長效激勵約束機制。
(1)多渠道選聘職業經理人。從職業經理人來源分析,有的從社會公開選聘下屬多家單位總經理、副總經理,有從集團內部開展經營班子整體選聘,也有從集團直屬企業、股東企業中選聘二級單位職業經理人。從實施過程分析,黨委和董事會起著關鍵作用,部分企業明確黨委“確定標準、規范程序、參與考察、推薦人選”,建立有效的監督、約束、防控體系,強化職業經理人選聘過程的監督與管理;部分企業以董事會為實施主體,工作重點在方案起草、招聘公告、人才推薦考察、研究命題、董事會聘任等環節,在選聘過程中,實施方案要經本級黨委會審議通過后,呈報上級黨組審批,擬聘用人選由集團黨組和本級黨委共同把關。
(2)推進了契約化管理。董事會對職業經理人進行聘任管理,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崗位責任、聘任期限、職責權限、績效目標,并約定薪酬構成與計發方式、離職、協議解除或終止、違約責任等條款,實現從身份管理到崗位管理的轉變;董事會對職業經理人進行考核評價,結合企業實際制定了薪酬評價辦法,結合市場行情和個人能力及業績表現,合理拉開薪酬差距,加大了考核評價的應用,強化約束激勵機制。
(3)完善了企業治理結構。進一步落實黨委、董事會、經理層、監事會責權利邊界,確保各類主體獨立行權,充分發揮黨委會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以及董事會的決策作用、經理層的經營管理作用、監事會的監督作用。董事會必須切實履行好科學民主決策,行使重大決策、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權利,真正對股東負起責任。經理層則必須面對董事會的考核,對董事會負責,依法行使管理生產經營、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等職權,努力完成董事會的目標與任務。董事會與經理層之間的權責更加清晰明確,更有利于分層履職、各司其職。
(4)為企業發展增添了活力。中央企業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完善了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用、考核、激勵和退出機制,對國有企業全面推行“員工能進能出、管理人員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減”的目標起到很好的示范,解放了國有企業職工思想觀念,推動了體制機制的創新,為進一步深化了國有企業“三項制度”改革,為加快企業發展帶來新動力、注入新活力。
03
中央地勘企業引入職業經理人制度
的工作基礎和需要解決的問題
中央地勘企業是指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煤炭、冶金、化工、建材、有色、核工業等行業地勘隊伍,中國煤炭地質總局、中國冶金地質總局為一級央企,其它地勘企業歸屬于不同中央企業管理。中央地勘企業引入職業經理人制度,是國家對地勘企業深化改革的客觀要求,有助于提升中央地勘企業市場競爭意識,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提高經營層能力與水平,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
(1)工作基礎。中央地勘企業積極開展管理人員市場化選聘工作,在各直屬企業中層管理人員或三級企業管理人員實行了公開招聘或內部競爭上崗,提升了領導人員競聘意識與管理水平;在直屬企業董事會建設中不斷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大多數二級企業構建了黨委書記、董事長“一肩挑”的模式,并不斷規范董事會、監事會職權,加大了外部董事的比例;按照國務院國資委相關要求,對所屬地勘企業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加強了考核結果的運用,為契約化管理奠定了一定基礎;中央地勘企業新成立混合所有制控股企業中,民營小股東進入管理層,這也是向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建設方面進行了探索和嘗試。
(2)工作難點。中央地勘企業引入職業經理人制度面臨困難和挑戰主要表現為:一是企業市場化程度不高。多數企業是由事業單位出資成立或事業改制成企業,企業的市場化進程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與大型央企有差距,多數職工具有事業身份,對職業經理人實施契約化存在身份障礙。二是企業規模體量不大。當前中央地勘企業規模最大集團的營業收入不超過300億元,下轄100多個企業,企業每年經營利潤也有限,給予職業經理人支付較高薪酬對企業是較大負擔,對來自地勘企業外部職業經理人缺少吸引力。三是企業從事業務通用性不強。中央地勘企業當前業務多數是從傳統地質勘查業務轉型或延伸過來的,所承擔業務專業性強,從事地質勘查專業和技能人員較多,形成了較為封閉的地勘文化,從外部引進的職業經理人難以融合,易產生“水土不服”,內部培養的職業經理人也不易跳出地勘思維。
04
中央地勘企業引入
職業經理人制度的主要策略
中央地勘企業引入職業經理人制度要充分借鑒中央企業成功經驗,結合地勘企業實際,深入學習領會“兩個指引”的文件精神,統籌謀劃,積極穩妥推進職業經理人制度建設。
一是做好前期準備工作。中央地勘企業要充分理解和宣傳引入職業經理人的核心意義,引入職業化的經理層將逐步破解地勘企業的隊伍結構不合理、分配機制僵化、產業拓展緩慢等問題,有利于降低運營成本,提升內部決策效率,從而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契約化管理和市場化激勵是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的重要條件,中央地勘企業要加強職業經理人來源、聘用、薪酬、績效考核、任期管理、監督及退出等相關理論和政策研究,熟悉各環節的重點工作。
二是做好制度體系工作。在“兩個指引”中明確指出,職業經理人是按照“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市場化退出”的原則進行選聘和管理,中央地勘企業集團總部要組織制定好職業經理人《選聘方案》《業績考核辦法》及《薪酬管理辦法》等骨干制度,明確職業經理人責任、權利、義務,嚴格執行任期管理和目標考核;還要準備好《聘任合同》和《勞動合同》,實現職業經理人身份市場化。同時,也要制定輔助性文件,如針對中央地勘企業事業身份人員較多問題,可在集團內部制定事業身份人員保留事業身份的特殊政策,明確職業經理人在聘任期間事業身份保留方式、交納事業保險和解聘后可繼續以事業身份在集團內部工作等具體問題,為內部培養職業經理人提供政策保障。
三是做好試點企業選擇工作。根據“兩個指引”中“支持鼓勵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或者主要從事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的要求,并圍繞國務院國資委對中央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相關文件以及公布中央地勘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結果的通知,建議中央地勘企業在“建筑工程、礦產品生產、貿易銷售、制造業(機械加工、印刷、生物制藥)、住宿與賓館”等處于充分競爭行業領域的企業開展試點工作,這類業務相對于“傳統地質勘查、研究及技術服務”等公益類業務具有更廣闊的市場空間和較大的人力資源市場,能充分利用職業經理人的激勵機制激活企業發展,也有助于中央地勘企業從外部引進職業經理人。
四是做好董事會建設工作。有效實施職業經理人制度的最基礎條件是做好董事會建設,“兩個指引”中明確指出“董事會負責組織制定相關工作方案、履行決策審批程序、與經理層成員簽訂契約、開展考核、兌現薪酬、聘任(或解聘)”的規定,這說明董事會在職業經理人制度建設中起著重大作用,這也要求中央地勘企業在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時,要依法落實和維護董事會行使重大決策、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權利。只有堅持董事會依法產生、董事會依法選擇經營管理者、經營管理者依法行使權力、監事會依法監督相結合,中央地勘企業才能進一步減少“行政命令”國有企業傳統管理方式,發揮好董事會作為企業管理、決策核心的作用。
五是做好企業黨建工作。中央地勘企業引入職業經理人制度必須牢牢把握黨領導國有企業的重大政治原則。“兩個指引”中明確提出“控股股東及其黨組織對‘雙百企業’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工作發揮領導和把關作用,其控股股東及其黨組織負責對相關工作方案進行審核把關”的要求,也就是說,在職業經理人選聘中,要發揮黨管干部、黨管人才的作用,充分發揮黨組織把關作用,嚴格把好政治關、品行關、廉潔關;對職業經理人的政治素養、經營能力、個人品行及廉潔自律等選拔條件由黨組織前置研究,并將人選考察結果對董事會提出評價意見,作為董事會選聘的重要參考依據。選用和使用職業經理人要充分發揮黨組織的監督作用,負責監督職業經理人的履職行為,確保企業決策部署及其執行過程符合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引入職業經理人制度是中央地勘企業經濟轉型發展與深化企業改革的重要任務,是富有挑戰性的工作,中央地勘企業一定要深入研究落實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的政策,特別是深刻領會“兩個指引”的文件精神,結合地勘企業現狀,探索解決職業經理人制度建設的難題,穩妥有序推進,努力實現中央地勘企業改革的新突破。
作者信息
王磊(1972—),男,河北省灤南縣人,現任中能化信息與發展戰略研究中心副主任,高級經濟師,管理學碩士,長期從事企業經濟管理和發展戰略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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