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近日發出通知,要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堅決防范遏制煤礦沖擊地壓事故。
通知要求,各級地方政府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擔負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屬地責任。各省級政府要立即組織專家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對轄區沖擊地壓礦井的安全論證,并根據論證情況提出分類處置意見。要對保留的沖擊地壓礦井給予一定政策資金支持,確保災害治理經費投入到位。同時,對下達超能力產量計劃或不合理利潤指標,導致煤礦超能力生產、超強度開采的,要嚴肅追究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通知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督促煤礦企業認真梳理本企業所屬煤礦所發生的沖擊地壓現象、事件和事故,深入分析原因,探索研究規律,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的規定,科學制定“一礦一策、一面一策” 的有效防治措施。凡因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沖擊地壓事故發生的,要依法嚴肅追究企業董事長、總經理、礦長、實際控制人、總工程師等“關鍵少數”的責任。
根據通知要求,國家煤礦安監局下半年將組織開展沖擊地壓防治專項監管監察,嚴肅查處沖擊地壓礦井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組織生產、蓄意違法違規組織生產、拒不執行監管監察指令、該鑒定沖擊傾向性的不鑒定或虛假鑒定評價(含非沖擊地壓礦井)等問題。□